GB 8702-19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标准编号:GB 8702-1988
标准名称: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英文名称:Regulations for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protection
发布日期:1988-02-03
实施日期:1988-06-01
归口单位:
执行单位:
主管部门:
起草人
起草单位
环保局
标准范围
为防止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伴有电磁辐射的正当实践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一切单位或个人、一切设施或设备。但本规定的防护限值不适用于为病人安排的医疗或诊断照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