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176-2016 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
标准编号:GB 18176-2016
标准名称: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
英文名称: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missions of pollutants from mopeds(CHINA Ⅳ)
发布日期:2016-12-23
实施日期:2018-07-01
归口单位:生态环境部
执行单位:
主管部门:
起草人
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
起草单位
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蒸发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以及曲轴箱排放要求、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要求和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轻便摩托车型式检验的要求、生产一致性的检查与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为动力,发动机排量不大于50ml、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的两轮或三轮轻便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