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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 4119-2025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编号:DB21/ 4119-2025
标准名称: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英文名称: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发布日期:2025-04-01
实施日期:2025-10-01
提出单位: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归口单位: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批准发布部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起草单位
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东北大学、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钢铁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