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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 6189-2025 玻璃钢制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标准编号:DB13/ 6189-2025
标准名称:玻璃钢制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2025-09-01
实施日期:2026-01-01
提出单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归口单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批准发布部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张阳、谷天宇、杜桂敏、王晓利、王欣、张丁超、魏亚楠、朱桂艳、董伟龙、张琪、刘蕾、王新月、党凤霞
起草单位
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玻璃钢制品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玻璃钢制品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玻璃钢制品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玻璃钢制品工业企业涂装工序执行国家及河北省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