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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16890-4:2016 一般通风用空气过滤器 第4部分:调节方法来确定最低分数测试效率
标准编号:ISO 16890-4:2016
中文名称:一般通风用空气过滤器 第4部分:调节方法来确定最低分数测试效率
英文名称:Air filters for general ventilation — Part 4: Conditioning method to determine the minimum fractional test efficiency
发布日期:2016-12
标准范围
ISO 16890-4:2016建立了一种调节方法,以确定最低分数测试效率。它旨在与ISO 16890?1、ISO 16890?2和ISO 16890?3一起使用,并提供了测试设备和调节柜的相关测试要求,以及要遵循的调节程序。ISO 16890本部分所述的调节方法是指标称表面面积为610 mm×610 mm(24英寸×24英寸)的试验装置。ISO 16890(所有零件)是指根据ISO 16890(所有零件)中规定的程序进行测试时,ePM1效率小于或等于99%,ePM10效率大于20%的一般通风用颗粒空气过滤器元件。注:本试验程序的下限设定为20%的最低ePM10效率,因为低于该水平的试验滤芯很难满足本程序的统计有效性要求。通过其他适用的试验方法对该气溶胶部分之外的空气过滤器元件进行评估。参见ISO 29463(所有部分)。便携式房间空气净化器中使用的滤芯不在ISO 16890本部分的范围内。根据ISO 16890(所有零件)获得的性能结果本身不能定量地用于预测在使用中的效率和寿命性能。ISO 16890的这一部分的结果也可以被其他标准使用,当静电去除机理是一个重要因素时,例如ISO 29461,它定义或分类尺寸范围为0、3μm至10μm的分数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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