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80601-2-12:2023 医用电气设备 第2-12部分:危重护理呼吸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国际标准(ISO)

标准编号:ISO 80601-2-12:2023

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12部分:危重护理呼吸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英文名称: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 Part 2-1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critical care ventilators

发布日期:2023-11

标准范围

ISO 80601-2-12:20 23本文件适用于重症监护呼吸机及其附件(以下简称ME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拟用于为病情可能危及生命且可能需要在专业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护理和持续监测的患者提供专门护理的环境中;注2就本文件而言,此类环境称为重症监护环境。这种环境下的呼吸机被认为是维持生命的。注3:就本文件而言,此类重症监护呼吸机可在专业医疗机构内的运输过程中提供通气(即是可运输操作的呼吸机)。注4拟用于专业医疗机构内运输的重症监护呼吸机不被视为紧急医疗服务环境呼吸机。-拟由医疗保健专业人员操作;和-适用于需要不同程度人工通气支持的患者,包括依赖呼吸机的患者。除非重症监护呼吸机使用生理患者变量来调整人工通气治疗设置,否则不认为其使用生理闭环控制系统。本文件也适用于制造商打算连接到呼吸机呼吸系统或呼吸机的附件,其中这些附件的特性会影响呼吸机的基本安全性或基本性能。注5:如果某条款或子条款特别打算仅适用于ME设备,或仅适用于ME系统,则该条款或子条款的标题和内容将如此说明。如果不是这种情况,该条款或子条款适用于相关的ME设备和ME系统。除IEC 60601-1:20 05+AMD1:2012+AMD2:2020、7.2.13和8.4.1中的规定外,本文件范围内的ME设备或ME系统预期生理功能中固有的危害不在本文件的具体要求范围内。注6其他信息见IEC 60601-1:20 05+AMD1:2012+AMD2:2020,4.2。本文件不适用于仅用于不依赖人工通气的患者的在呼吸机操作模式下运行的ME设备或ME系统。注7重症监护呼吸机在这种呼吸机操作模式下运行时,不被视为维持生命。本文件不适用于仅用于增强专业医疗机构内自主呼吸患者通气的ME设备。本文件未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注8关于为给定患者选择适当呼吸机的指南,请参见ISO/TR 21954。-ISO 80601中规定的用于麻醉应用的呼吸机或附件?2?13;-ISO 80601-2-84中给出的用于紧急医疗服务环境的呼吸机或附件;-ISO 80601中规定的用于家庭医疗环境中依赖呼吸机的患者的呼吸机或附件?2-72;-用于家庭护理通气支持装置的呼吸机或附件,其在ISO 80601-2-79和ISO 80601-2-80中给出;-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治疗ME设备,ISO 80601?2?70;-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ME设备。-高频呼吸机,ISO 80601?2?87;注9重症监护呼吸机可结合高频喷射或高频振荡呼吸机操作模式。-呼吸高流量治疗设备,ISO 80601?2?90;注10重症监护呼吸机可以采用高流量治疗操作模式,但这种模式仅适用于自主呼吸患者。-氧疗恒流ME设备;和-胸甲或“铁肺”通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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