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6675.4-2025 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国家标准

标准编号:GB 6675.4-2025

标准名称: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英文名称:Safety of toys—Part 4: Migration of certain elements

发布日期:2025-10-05

实施日期:2026-11-01

提出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人

黄开胜、霍巨垣、顾颖、胡爱生、何贵兵、蒋小良、刘奇松、徐伟坤、王浩、毕梦飞、陈小鹏、田勇、黄理纳、白炜玮、曹焱鑫、卫碧文、黄让明、秦志钧、陈泽平、赵萌迪

起草单位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亿科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南京海关轻工产品与儿童用品检测中心、江门海关技术中心、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嘉兴小虎子车业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深圳技术大学、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深圳市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标检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广东精正检测有限公司、北京申创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启智创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上海海关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心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玩具材料和玩具部件中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硒和硼的最大限量要求、取样方法,以及测试试样的制备和提取程序。

本文件规定的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要求适用于以下玩具材料:色漆、清漆、生漆、油墨、聚合物涂层和类似的涂层(见8.1);聚合物和类似材料,包括无论是否有纺织物增强的层压材料,但不包括其他纺织物和无纺布(见8.2);纸和纸板(见8.3);天然、人造或合成纺织物(见8.4);玻璃/陶瓷/金属材料,但用于电气连接的铅焊剂除外(见8.5);金属材料。其他可浸染色材料,不管是否被浸染色(如木材、纤维板、硬板、骨头和皮革等)(见8.6);会留下痕迹的材料[包括铅笔中的石墨材料,有色或无色的液体材料(如钢笔中的液体墨水、泡泡水等)](见8.7);软性造型材料,包括造型黏土、泥胶、水晶泥和凝胶等(见8.8);用在玩具中的颜料,包括指画颜料、清漆、生漆、釉质粉及其他类似的固态或液态材料(见8.9)。

本文件适用于以下玩具、玩具部件及玩具材料(见A.2.1):所有预定用于与食物或口接触的玩具、玩具化妆品和属于玩具类的书写用具,无论任何年龄段或推荐适用的年龄标识;预定用于或适用于72 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所有玩具;可触及的涂层,无论任何年龄段或推荐适用的年龄标识;可触及的液体、膏状物和凝胶(例如液态油漆、造型化合物),无论任何年龄段或推荐适用的年龄标识。

本文件不适用于包装材料,除非它们是预定需保留的,例如盒子、容器,或者除非它们构成玩具的一部分或设计具有玩耍的价值(见A.2.2)。本文件不适用于植物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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